首页  政策

黄岛区畜牧局养殖政策

2024-11-28 09:27:20 次浏览

黄岛区畜牧局养殖政策

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黄岛区农业农村局在优化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化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支持建设区域性处理中心,并提升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营水平。建立了退出机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

完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以县(市、区)范围内统一收集为核心,推动建立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辅的收集处理体系。对现有病死畜禽收集体系进行提档升级,提高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建设标准,合理配套建设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移交点,强化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淘汰不能满足要求的病死畜禽专用运输车辆。

规范病死畜禽自行处理原则上,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应委托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大型规模养殖场坚持自行处理的,要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环保。

完善无害化处理政策保障发挥各级财政的统筹保障作用,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他畜禽品种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补助资金补助给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的,各环节补助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畜禽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主动委托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作为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的经营主体,应认真执行疫病防控等法律法规,按照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建设标准开展提档升级建设,保证收集和处理数量真实准确,确保符合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发展畜牧养殖业的扶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大畜牧养殖业的扶持力度,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发展环境。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三是通过采取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形式,支持养殖户引进良种,扩大和提升养殖规模和水平。四是在支农资金的安排上对畜牧养殖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调动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畜牧养殖业发展。

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黄岛区畜牧局致力于提升无害化处理体系,完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自行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政策保障,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措施,以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养殖发发网
黔江畜牧业养殖补贴 江西省荷兰猪养殖政策文件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