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养殖政策文件公示
合川区养殖政策文件公示
一、合川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59号)文件有关要求,合川区畜牧兽医中心与区财政局共同编制了《合川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进行申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和验收,现将合川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18日。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区畜牧兽医中心反映。
联系人:胡敏 联系电话:4273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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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川区2019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9〕11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增强生猪养殖场增养补栏积极性,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现将合川区2019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从事种猪养殖的公司(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从事生猪养殖的公司,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
- 申报条件:种猪场需具有区县级以上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5000头以上,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项目内容 - 资金贴息范围:贴息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
贴息时间:每年度安排一次;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资金与补贴标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程序 - 各镇街畜牧兽医站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进行申报,生猪养殖企业根据贷款用途和贴息时间测算贴息金额,提出贷款贴息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
材料报送 - 报送内容:申请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生猪养殖企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种猪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育肥猪场提供出栏证明材料、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区县以上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报送方式:各申报主体将项目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分别报送区畜牧站301室(4份)、区财政局423室(1份);各镇街兽医站将电子件报送至区畜牧站。
报送时间: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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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办水域滩涂养殖证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