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地区养殖业补贴政策
三门峡地区养殖业补贴政策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三门峡市陕州区制定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补贴对象:三门峡市陕州区域内生猪存栏50头以上自主申报的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
补贴标准:
统一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补贴标准为80元/头。
自行处理的补贴标准为30元/头。
由于三门峡市陕州区没有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因此按照自行处理的标准执行,即30元/头。
申请程序:
养殖场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并拍照取证,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
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每月5日前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加盖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公章,在财政局备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报市财政局、省厅,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手机、信用卡、养殖档案。
咨询电话:3832627
受理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兽医股
办理时限:每年10-11月
补贴结果:2022年无补贴。
强制扑杀补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的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三门峡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三门峡市陕州区制定了强制扑杀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区域内按规定需依法强制扑杀畜禽的养殖者。
补贴范围:国家强制免疫病种。
补贴标准:
非洲猪瘟补贴标准为1200元/头,补贴比例为中央、省及养殖场(户)分别负担60%、20%、20%。
口蹄疫补贴标准为羊500元/只、猪800元/头、肉牛3000元/头,奶牛为6000元/头、马12000元/匹,补贴比例为国家补助80%,饲养户自己承担20%。
规模饲养场因发生口蹄疫扑杀疫畜和同群畜国家补助60%,养殖单位承担40%。
高致病性禽流感补贴标准为鸡鸭鹅等禽类15元/只,补贴比例为中央50%、省20%、区10%、饲养者个人20%。
其他相关补贴政策根据其他地区的相关政策,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于三门峡地区的其他养殖业补贴政策:
畜禽良种补贴标准- 生猪良种养殖补贴:母猪饲养在繁衍过程中,一年使用人工精液4份以上的,每头母猪将给予每份精液10元的补贴,每头母猪每年最多补贴40元。
奶牛良种养殖补贴:凡饲养奶牛的不论养殖规模大小,每头奶牛每年补贴70元;荷斯坦牛使用冷冻精液每份补贴35元。
肉牛良种养殖补贴:饲养肉牛西门塔尔牛使用冷冻精液每剂补贴10元;其他肉母牛每头一份精液补贴5元。
羊良种养殖补贴:饲养种公羊的国家一次性补贴养殖户800元/只。
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补贴- 生猪良种养殖补贴:规模化养殖场饲养母猪300头以上的,年出栏育肥猪5000头以上,国家一次性补贴25-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