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田养殖新政策
草田养殖新政策概述
近年来,国家为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畜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特别是在草田养殖方面,有许多新的政策和措施。以下是相关政策的主要
农业结构调整和草田养殖发展
《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粮改饲、发展杂粮产业和畜牧业。该指导意见特别指出,用5-10年时间,使北方农牧交错带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来自畜牧业和饲草产业的比重超过50%。
主要政策内容1. 减粮增饲,做大草产业 - 减少籽粒玉米的生产,发展全株青贮玉米。
利用现有耕地,积极发展人工种草和草田轮作。
扩大苜蓿、燕麦草等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努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推进牧草产业化。
增牛稳羊,做强草食畜牧业 - 突出发展奶牛,稳定发展肉牛肉羊。
重点发展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做强奶业,促进奶业一体化发展。
支持发展肉牛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优果壮特,做精特色产业 - 积极发展杂粮杂豆生产,推进杂粮分等分级与精深加工,开发营养健康、药食同源的功能性产品。
草田养殖的补贴政策
苜蓿种植补贴- 申报条件:合作社需成立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3000亩以上补助180万元。
资金使用:主要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 补助标准: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补贴标准:
- 肉羊:300-499头补助15万元;500-699头补助25万元;700-999头补助35万元;1000头补助50万元。
养殖用地政策
养殖用地新政策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禁止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的行为,对耕地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通过上述政策,国家旨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草田养殖业的发展。这些政策不仅提供了具体的补贴措施,还明确了养殖用地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农业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这些信息对您了解草田养殖新政策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