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立华合作养殖政策
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合作养殖政策
引言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是由江苏立华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农业企业,成立于2009年7月,位于肥城市桃园镇屯头村。公司主要投资项目包括饲料厂、种鸡场、孵化场和肉鸡销售中心,计划总投资 亿元。本文将详细介绍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的合作养殖政策。
合作模式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全新合作模式,实行封闭式运营。具体合作流程如下:
公司与合作社签订年度生产计划: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与合作社签订年度生产计划。
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饲养合同: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饲养合同,农户需向公司缴纳少部分保证金。
公司提供鸡苗、饲料和药品:公司无偿提供鸡苗、饲料和药品,并负责回收成鸡,保证农户的合理利润。
“八统一”管理为了确保养殖质量和安全,公司推行“八统一”管理模式:
统一鸡场建设规划:公司负责规划和设计鸡场建设,确保鸡场符合标准化要求。
统一提供鸡苗:公司提供质量合格的鸡苗,确保养殖起点的质量。
统一供应饲料:公司供应配方科学、营养均衡的饲料,保障鸡群健康成长。
统一防疫:公司制定严格的防疫措施,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健康检查。
统一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公司制定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养殖过程规范有序。
统一技术培训:公司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的养殖技术水平。
统一价格收购:公司以市场价格收购农户的成品鸡,保障农户利益。
统一集中产品销售:公司负责产品的集中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产品附加值。
收益分配根据公司与农户的合作协议,收益分配比例为:
- 养殖方(农户):40%- 投资方(公司):60%
风险承担对于养殖过程中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由公司和农户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摊。双方必须尽最大努力防止这些损失的发生,并合理降低损失的程度。
保密协议公司和农户同意对本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交易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因任何原因向第三方披露。在本合作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立即归还对方所有保密信息的副本、复制品及相关的文件。
协议期限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限内有效。如双方提出要终止合作,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的合作养殖政策旨在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全新合作模式,实现公司和农户的互利共赢。通过统一管理和技术培训,提升养殖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畜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的质量效益型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