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池塘养殖水质处理项目
榆林池塘养殖水质处理项目
项目背景榆林市作为陕西省的重要养殖区域,池塘养殖在当地的农业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池塘养殖水质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影响到水产品的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因此,榆林市水利局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池塘养殖水质处理工作,推出了一系列项目和技术措施来改善水质,促进可持续发展。
主要技术措施
“三池两坝一湿地”养殖尾水治理系统
定义: 该系统包括沉淀池、曝气池、净化池、一级和二级过滤坝以及湿地。
功能:
沉淀池: 用于沉淀尾水中大颗粒悬浮物、饲料残渣、死亡的藻类。
曝气池: 通过曝气促进底层水中有害物质的分解和有害气体的逸出。
净化池: 利用沉水性植物和水生底栖动物进一步净化水质。
过滤坝: 过滤和阻挡大颗粒物质,防止其进入下一处理阶段。
湿地: 作为尾水治理系统与外部水系的缓冲部分,进一步净化水质。
生态沟渠和排水系统 - 定义: 通过建设生态沟渠和排水系统,将池塘污水集中到处理系统中。
- 功能: 收集和输送养殖尾水到处理系统,确保污水不会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
一体化养殖污水处理设备 - 定义: 采用厌氧和好氧工艺相结合的处理设备。
- 功能: 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排放标准。
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凤台县环保局和凤台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的检测结果,经过处理的养殖尾水全部符合排放标准。这不仅改善了养殖水质,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还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项目申报和支持榆林市水利局积极支持和推动池塘养殖水质处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具体申报情况如下:
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标准化生态养殖设施建设、渔业养殖加工示范区建设和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
申报对象和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取得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良种繁育单位同时还应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场应具有一定的规模,一般要求池塘类养殖面积80亩以上,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申报程序: 由县水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逐级上报。
榆林池塘养殖水质处理项目通过一系列技术措施和政策支持,有效改善了养殖水质,促进了当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榆林市将继续加大对池塘养殖水质处理项目的投入和支持,推动养殖业向更加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