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养殖项目监管计划
畜牧养殖项目监管计划
一、工作目标针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畜牧养殖场,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确保畜牧养殖项目的健康发展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具体目标包括:
规范畜牧养殖行为,确保养殖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推动畜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监管措施1. 强化示范带动,推进循环生态特色发展 - 以畜牧养殖循环示范园为示范基地,推广“发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实施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思路。
示范带动养殖场(户)走养殖、种植、副产品综合利用的畜牧业经济循环发展路子。
整合县域内生态有机产品,打造优质肉、蛋、菜的品牌基地。
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 - 加大对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发挥其标准化、工业化养猪的导向作用。
促进龙头企业在孙集建设祖代场,并继续扩张规模和档次再提升,争取建设1~2处父母代猪场。
带动养殖户走工业化、标准化、生态循环化养猪路子,推动生猪大县向生猪强县转变。
以疫病净化为抓手,提高动物疫病控制保护水平 - 围绕三次强制免疫工作,明确防控重点,力争在动物疫病净化上取得新突破。
完善监管机制,探索畜禽饲养场的监管模式,实施“量化监督”,扩大监管范围,提升监管效率。
夯实防检疫基础,推进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站建设,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 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县乡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体制。
加快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提高畜牧兽医服务监管能力 - 明确功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畜牧兽医服务监管能力。
三、监管内容1. 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管 - 针对动物防疫条件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重点监管年出栏1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存栏万头以上的家禽养殖场。
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场审核、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建立等工作。
技术指导与服务 -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使用环保型饲料。
指导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提高畜禽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和法制意识。
加强病死猪源头管理,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 指派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或村级防疫员及时到规模化养殖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场确认工作。
- 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生猪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和换证工作 - 对已办证的规模场进行每一年一次的现场审核,认真填写《县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 对于未办证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常规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猪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按时进行整改。
四、计划实施1. 前期准备 - 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监管内容和要求。
中期执行 - 按照计划开展各项监管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 及时记录和上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后期评估 - 定期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监管计划,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五、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 -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 加大对畜牧养殖业的资金投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