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养殖饲料要求标准
家畜养殖饲料要求标准
在家畜养殖过程中,饲料的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家畜的健康和产品的安全。以下是关于家畜养殖饲料要求标准的详细说明:
1. 饲料原料和产品的基本要求- 无发霉、变质、结块:饲料原料和产品应无发霉、变质、结块现象,无异味、异臭。
- 色泽均匀: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液体饲料的色泽应均匀一致。
2. 饲料卫生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所有饲料都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限量的要求。
3.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 色、味、嗅、形态特征: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味、嗅、形态特征。
4. 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遵守使用规范: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 规定用量和休药期:选择规定的用量、休药期。药物饲料添加剂有休药期规定的,处在休药期内的畜禽生产出的肉(包括副产品)、蛋、奶都不得供人食用。
5. 饲料采购和使用
选择正规企业:一定要从国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中选择和购买饲料产品。
检查标签和合格证:购买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还应检查其有无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饲料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还要索取购买发票和保留适量的饲料样品。
6. 饲料贮存和管理- 防霉、防潮、通风: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 先进先出原则: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7. 饲料原料的验收-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 验收程序: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8. 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 符合相关规定: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9. 动物饲料质量标准- 检疫合格:每批采购的肉类产品要经过检疫合格,并有农业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随货同行(检疫合格证明需要原件),无检疫证明的有权拒绝接收。
- 感官检查:饲料管理人员应做好饲料检查及检疫工作,确保饲料色泽鲜艳、卫生、无异味,手压有弹性。
10. 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 避免交叉污染: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通过严格遵守上述饲料要求标准,可以确保家畜养殖过程中的饲料安全,从而保障家畜的健康和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