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养殖拆迁标准
安徽养殖拆迁补偿标准
1. 补偿标准的确定安徽养殖拆迁的补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补偿数额通常需要参考多种因素,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并且最好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以避免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2. 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对于不同地区、不同面积、不同经营状况的养殖场,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3. 具体补偿项目养殖场因其具有商业性质的特点,补偿标准一般要高于普通的耕地。补偿项目也较一般耕地或宅基地房屋要多,主要包括:
- 停产停业的补偿- 设备迁移的补偿- 养殖舍等前期投入成本的补偿
4. 补偿费用的提升空间实践中,养殖场拆迁补偿费用的提升空间较大。根据被征收人的具体情况,通过律师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谈判后,往往可以大幅提高补偿费用。这也是为什么部分征收部门会对养殖场以“违法建筑认定”、“污整治境整治”等方式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关闭甚至执行强制拆迁,从而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如果认为补偿较低,建议及时请律师介入维权、提高补偿。
5. 土地补偿费对于征用不同类型的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 征用耕地、蔬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6.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7. 安置补助费-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8. 补偿费用的上限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果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9. 特殊情况的补偿对于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对于有合法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的养殖场,可以根据实际产值情况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以及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10. 禽畜出清补偿禽畜出清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禁养区政策实施后,很多养殖场面临拆迁,合法有证的养殖场都应当有偿拆迁,对于一些手续不全的养殖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违法建设的养殖场严格意义上是不予补偿的。
安徽养殖拆迁的补偿标准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和政策等因素,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