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林麝资质要求标准文件
养殖林麝资质要求标准文件
一、养殖许可证办理林麝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之前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资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审核签署: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
省林业厅审核:省林业厅进一步审核并签署意见,最终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许可证。
二、养殖场地要求养殖林麝的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海拔高度:养殖场地以海拔高度在1000米以上的缓坡地为宜。
环境要求:环境安静,行人较少,林草茂盛,干燥通风,排水良好,最好是有山泉流出。
围栏加固:养殖场地四周的围栏应当进行加固,并修建3m高的围墙(防止林麝跳出逃跑)。
植被栽种:墙体周围可以栽种杏树、桑树、核桃树、苹果树,供林麝采食和遮阴。
设施设置:圈舍内需设置食槽和水槽。
三、相关手续办理除了驯养繁殖许可证,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生产设施用地备案:与相关部门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
环评手续: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工商登记:办理工商登记。
备案登记:养殖户取得相关许可证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四、办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所需资料办理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相关证明文件: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驯养繁殖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及饲养场地、笼舍方面相关照片。
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种源证明材料: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材料,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输出单位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复印件、野外猎捕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及复印件、进口的允许进口证明书及复印件。
五、卫生防疫要求根据DB61/T 《林麝人工繁育规范 第4部分:卫生防疫》的规定,林麝人工繁育场需要符合以下卫生防疫要求:
环境卫生:保持养殖场地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
饲养卫生:确保饲料和饮水的卫生,避免污染。
日常检查:定期对林麝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
防疫管理: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防止疫病传播。
疫病预防: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疫苗接种、隔离新引进的林麝等。
疫病控制与扑灭:一旦发现疫病,立即采取控制和扑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养殖林麝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满足养殖场地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交必要的申请资料,并严格遵守卫生防疫规定。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林麝这一珍稀物种,确保其健康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