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模养殖场标准
山东省规模养殖场标准
以下是关于山东省规模养殖场的标准信息:
生猪年出栏量- 标准:500头以上
奶牛存栏量- 标准:10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量- 标准:100头以上
肉鸡年出栏量- 标准:40000只以上
肉鸭年出栏量- 标准:50000只以上
蛋鸡存栏量- 标准:10000只以上
蛋鸭存栏量- 标准:10000只以上
羊年出栏量- 标准:500只以上
兔存栏量- 标准:3000只以上
这些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对于未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畜禽养殖户,也有相应的标准:
生猪设计出栏- 标准:≥50头
奶牛设计存栏- 标准:≥5头
肉牛设计出栏- 标准:≥10头
蛋鸡/鸭/鹅设计存栏- 标准:≥500羽
肉鸡/鸭/鹅设计出栏- 标准:≥2000羽
这些标准帮助规范和管理山东省内的畜禽养殖业,促进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
其他注意事项
在建设养殖场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 养殖场选址应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畜禽与病畜禽分开,种畜禽与商品畜禽分开。
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 圈舍朝向、规格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有畜(禽)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大门口有消毒池、人员消毒室等消毒设施;有饲料库、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等。
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 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畜禽品种、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和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场(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或人工授精)、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一致,外购种畜禽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购进。
畜禽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畜禽能够焚烧或深埋处理。
废污利用,排放达标 - 畜禽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 畜禽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养殖场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环保和防疫的要求,促进山东省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