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鸟人工养殖繁衍违法
野生鸟人工养殖繁衍的法律规定
野生鸟的人工养殖繁衍涉及到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需要经过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私自养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案例分析
在峨山县公安局大龙潭派出所联合该局侦查打击工作部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村民孙某在未取得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养殖了27只野生鸟类。这些鸟类包括画眉、蓝喉拟啄木鸟、斑胸钩嘴鹛、草鹛、白喉红臀鹎、鹧鸪和斑鸠。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孙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饲养野生动物。
法律条款解析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于其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到,对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野生动物,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例如,费氏牡丹鹦鹉虽然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但由于人工繁育时间长、技术成熟,对相关案件的刑事追究应当特别慎重。
野生鸟的人工养殖繁衍必须遵守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未经批准私自养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对于某些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野生动物,法律会给予一定的宽容,但仍需遵循相关规定。因此,在进行野生鸟的人工养殖繁衍时,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